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0 22:16:56
离婚协议股权变更有效。根据最高解释,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出资给配偶,其他股东同意且放弃购买权,配偶可成为股东;若大部分股东不同意转让但同意购买,则可进行财产分割;若大部分股东不同意转让且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配偶可成为股东。法律分析;离婚协议的股权变更有效。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