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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1 09:04:34
法律分析。法院的判决书丢了,当事人要补的,可以带身份证到审理案件的法院查阅档案进行复印,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其效力是与原件相同的。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其中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如果案件是当庭宣判的,则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则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当事人如果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第一百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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