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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1 09:11:02
法律分析。判决书丢失后,当事人可以携带自己本人身份证,去审理案件法院的档案室进行查询,法院档案室会有该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与承办法官联系后可以直接去档案室要求复印判决书。然后请求有关部门加盖法院印章。判决书丢失依旧不影响其效力,因为判决书在做出后上诉期内未上诉就会生效。对于产生效力的判决书,必须按判决书所判内容执行,未按判决书所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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