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1 08:31:03
法律分析:1、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没有明确限定,完全由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约定。2、认缴方式完全根据公司章程自行约定,由股东提供缴款单、财务报表确定,无需提供验资报告。3、非货币性资产认缴时,首先变更产权关系,由股东协议作价,无需资产评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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