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1 05:14:02
一、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的八种情形。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4、未公开的发明或未发表的著作。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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