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1 05:17:16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一、哪些动产物权需要登记。动产物权自交付起就设立,只是一些特殊动产物权除交付外,在进行登记后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一)交付生效。(二)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三)约定生效。(四)登记生效;(五)因法律事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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