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1 06:43:04
法院对抵押的房屋进行拍卖后,拍卖所得的价值清偿了抵押债务的,竞拍人可以持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书,到房屋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一)主债权消灭。(二)抵押权已经实现。(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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