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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1 06:43:04
法律分析。拍卖标的的底价即保留价,是指拍卖标的物在拍卖时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评估价即为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评估价即为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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