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08 11:11:29
律师分析。引诱犯错等。引诱犯错是某些离婚公司的惯用伎俩。在接受一方的离婚策划委托后,在找不到对方过错的情况下,便导演出一些外遇的情形,采取偷拍偷录的形式,截取片段交给委托人应付了事。还有的,则故意征募一些社会青年,跟踪到对方的行踪后,在某一路段假扮熟人与对方打招呼、拥抱,拍得这样的境头来骗取委托人钱财。【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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