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08 12:30:10
什么是留置权消灭和留置权实现。一、留置权消灭原因。1.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留置权消灭。2.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3.其他消灭原因:物权消灭/被担保债权消灭/债权清偿期延缓等。二、留置权消灭后果。1.债权人负返还留置物义务。2.因可归责于债权人的原因返还不能的,由债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条链接;《物权法》;第二百四十条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担保法》;第八十留置权因下列原因消灭。(一)债权消灭的。(二)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留置权实现[实行/行使]是指留置权人主张和实现留置权利的行为过程。一、留置权行使条件:债务清偿期届满→宽限期届满。1.债权人持续地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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