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08 13:46:17
法律分析。1.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商和税收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积极给予支持。2.从事个体经营和自由职业的高校毕业生要按当地的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交纳社会保险费。3.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机关要积极放宽建立集体户口的审批条件,及时、便捷地办理落户手续。法律依据。《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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