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09 17:11:03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领养儿童的过程是:申请。1、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申请、证件和材料,包括福利院或民政局。2、 审查。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全面审查当事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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