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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09 14:18:31
法律分析。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第二条 适用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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