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09 14:18:10
法律分析。参会人员围绕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程序、章程、入会条件、党建工作、管理人报酬提取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确定了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发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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