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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09 22:08:49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可以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根据法律,对于户口本中长子和长女的排序,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分析;【法律意见】户口本,长子在前面还是长女在前面,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拓展延伸;户口本排列顺序是否可以根据长女和长子的年龄大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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