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09 22:45:49
首先,尽管用工单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但是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务关系,双方仍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其次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①用工单位故意拖延不签劳动合同;②劳动合同到期后用工单位不及时续订;③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中的薪酬、工作安排等内容不满意而不愿签订或不续签劳动合同;对于上述的情况,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一、劳动者可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双倍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一)对于用工单位故意拖延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在一年内用工单位未与自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此时用工单位要辞退自己,则可要求用工单位要向自己按工作的月数支付双倍工资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