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4 15:29:25
法律分析: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住院次数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600元,参保职工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一次降低200元,最低不低于200元,医疗照顾人员的起付标准减半执行。报销比例。1、本地住院:三等乙级及以上医院报销90%,其它医疗机构报销92%(在职职工),三等乙级及以上医院报销92%,其它医疗机构报销94%(退休职工)。2、转外住院:在职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88%,退休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90%。门诊医疗费用报销。1、普通门诊:职工在本市门诊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整付医疗费用50%的现金其余部分,由治疗医院记账。2、外地就诊:就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现金垫付。3、特殊门诊:本人定点医院门诊就诊记账,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6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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