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4 11:33:13
分隔债权债务是合法行为,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知,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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