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4 12:21:59
一、质押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质押合同出现纠纷的,由合同履行地进行管辖,质押合同有约定的,由约定地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二、质押合同的特殊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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