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4 11:38:15
这似乎很难断定,在过去数千年中,只要有借贷交易,就有专职讨债人员的存在,从古至今,讨债人都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个基本道义维持着这一行业的经久不衰。在过去的法律中,我国一直对讨债公司令行禁止,1995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讨债公司。通知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已登记注册的经营讨债业务的公司企业进行清理,并通知其申请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不按通知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直到2002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整了商标分类注册范围,侦探公司私人保镖等社会服务出现在新颁布的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区分表中。从那以后,类似文中所提的经营社会调查、经济贸易咨询等公司开始成为正当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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