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4 13:01:35
判断合同一方构成迟延履行的方法。是否构成迟延履行,履行期限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可区分确定期限、不确定期限和履行期限不明确三种情形。(一)有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的届满是指履行期限的最后时间的来临。上述原则,存在例外。1、关于往取债务,即由债权人到债务人的住所请求债务履行的债务。依合同法第62条第3项的规定,除给付货币的债务和交付不动产的债务之外,“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债权人不去催收,债务人并不因履行期限的经过而陷于迟延。2、其他以债权人的协助为必要的债务,比如债务人交付标的物需要债权人受领的情形。对于此类债务,即使存在确定的期限,倘若债权人没有到债务人所在地催收债务,或者债权人作出必要的协助,债务履行期限地经过,亦不使债务人陷于迟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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