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3 04:09:59
当公司违法解除解除怀孕期间的员工劳动合同,员工有两种维权方案。第一种,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该补偿金应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08以前工作的年限不计算,从08年开始计算)。第二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就是硬性规定,不可违反。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则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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