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3 04:56:20
2010年5月,贾某以一套房屋作为投资,与几位朋友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软件开发。2014年6月,贾某举家移民海外,故打算自合伙企业中退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时,贾某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退伙通知后,即发生退伙效力。B.因贾某的退伙,合伙企业须进行清算。C.退伙后贾某可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该房屋。D.贾某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仍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答案】D;【考点】退伙;【解析】选项A错误。《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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