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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3 06:51:53
年满18周岁且有生活能力的,父母有权不予支付生活费。年满18周岁但是无生活能力的子女,父母还是要尽抚养义务的。《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条,“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可以怎么办呢。《婚姻法》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以上是关于年满18周岁,父母是否有权不予支付生活费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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