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3 06:16:52
1、从级别管辖上来讲,一般离婚案件由基层人民管辖,但是,对于在当地影响较大的离婚案件或有其他情形,如一方当事人是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受诉人民审理有困难或不便审理的案件,当地基层人民可以报请中级人民审理,或由上级人民指定管辖,由相邻的基层人民审理。2、离婚诉讼通常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人民管辖。(1)一般情形。(2)军婚诉讼。a,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b,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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