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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3 02:42:20
法律分析: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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