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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3 02:18:07
一、通常程序;1、从您向递交起诉状那天起,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管辖,就会立案。2、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您的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3、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你们。4、这期间,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或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开庭通知和公告。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三十七条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前,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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