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3 02:48:29
1、事实上,许多员工之所以会发生过劳死的悲剧,往往是因为常常选择那所谓的自愿加班,这样无非是为了养家糊口的薪水,以及息息相关的升迁、职业发展;但是一旦发生过劳死悲剧,我国法律上也没有对疾病发作与工作之间关联性的明确规定,导致过劳死处于无法律保护的尴尬境地,对于过劳死有很多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2、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的7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中无一提及过劳死。而《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3、看似为过劳死在法律规定上找到了安放之处,但从实践来看,一方面,很多过劳死的劳动者是因为长时间过度劳累所致,其损害结果未必都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很可能因劳累在家休息时死亡,而这并不符合视为工伤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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