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5 06:39:14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对于自诉刑事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时应提供以下证据。(1)原告在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起诉时,须提供的一般证明、证据是。①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的材料(身份证、工作证、户籍簿)、职业、工作单位、住址。②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及地址、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现在居住地)。③所控告的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并说明来源;有证人的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单位名称及与原、被告的关系。④所诉案件自行协商的协议,或单位、居委会、公安、检察部门处理的情况等材料。⑤委托代理人诉讼的,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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