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5 07:16:44
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者可随时终止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如果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分析;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拓展延伸;雇佣关系的法律保护:未签劳动合同下的员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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