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5 07:44:44
民法不承认事实婚姻,以维护社会婚姻秩序,但刑法上承认事实婚姻以打击犯罪。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而在该日期后,需补办结婚登记,否则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法律分析;现在民法中不承认事实婚姻。刑法上承认事实婚姻是为了打击犯罪,而民法不承认是为了更好的维护社会婚姻秩序。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拓展延伸;事实婚姻的法律地位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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