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5 07:45:52
违反婚姻自由原则非自愿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结婚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于可撤销的婚姻,法律设定其是有效的,但非自愿(即受胁迫)一方在一年内享有撤销请求权,一旦该婚姻基于非自愿一方之申请被依法撤销,则成为自始无效的无效婚姻。法律对于非自愿婚姻所采取的是一种消极态度,非依当事人的请求撤销,法律不予干涉。一、撤销婚姻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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