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5 04:01:27
刑事自诉案立案六个月,法院没有开庭审理就驳回是合法的,你可以上诉。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对罪证不足的,法院可不经开庭审理直接驳回自诉人的起诉。在公诉案件中,法院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理,至于公诉机关依据这些立案材料能否成立对被告人的指控,不在庭前审查的范围。也就是说,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是一种形式审查,实质性审查要通过开庭审理来完成,也即要通过开庭审理才能作出最终有罪或无罪判决。而刑事自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与此却大不相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2条的规定,法院对自诉案件可分别情形作出处理。(1)对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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