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5 04:00:49
自诉人在刑事案件中享有多项诉讼权利,包括撤销案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调取证据和传唤证人等。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和审查处理程序。对于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案件,如果自诉人无法提供补充证据,可以说服其撤回自诉或裁定驳回。如果自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将按撤诉处理。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时,可进行调查核实。法律分析;自诉人就是被害人。自诉人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向自诉人在刑事案件中,有权申请撤销案件,有权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权申请调取证据和传唤证人,有权申请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发问,有权参加法庭辩论,对法院的判决、裁定不服时,有权上诉和申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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