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4 18:17:43
法律分析。1.到辖区派出所找户籍民警,由对方开具身份证遗失所需的补明。2.带本人户口簿、补明、采集人像信息(身份证照片回执单)、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递交到窗口。3.窗口民警对手续进行审核。4.合格:缴纳相应工本费用并领取《领证通知单》,不合格:由主办人负责告知原因。5.按照取证时间持《领证通知单》到地点,领取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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