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5 08:18:00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一、公务员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05月28日至1998年05月28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05月28日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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