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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5 08:18:47
妇女是成年女子的通称。不单纯指已婚妇女,年满18岁的女青年也可称妇女,18岁以下称少女,14岁以下称幼女,7岁以下称儿童。法律上并没有相关规定,可以说,所有女性在法律上都可以认为是“妇女”。在我国对妇女范围的划定主要是基于年龄,并参考女性的生活状态。在刑事领域,已满14周岁的女性应该可以称为妇女。在民事领域,已满16周岁且已工作的女性可以称为妇女,而尚未工作在校读书的女性年满18周岁也可以称为妇女。《刑法》中对于妇女的定义是明确的,就是已满14周岁的女性。在《刑法》中,妇女与幼女、妇女与儿童是两组不重合的范畴。刑法在第二百三十六条的强奸罪中对妇女的界定为,不满十四岁的为幼女,而十四岁以上则归属于妇女的范畴。那么,关于妇女在古代有哪些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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