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5 05:55:12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件时,应交给收件人本人或代收人。若拒收或拒签,送达人可邀请邻居或见证人在住处留下文件并在送达证上签字,视为已送达。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拓展延伸;刑事诉讼程序中送达规定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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