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5 05:26:16
法律分析。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审计部门、相关行政部门或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根据新政策,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社保机构应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否则转入地社保机构不予接收。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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