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30 20:04:57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少于50个股东出资设立的经济组织,每个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认缴的出资额;而股份制则是一种生产要素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责任形式。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将分散的使用权集中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的经济组织。每个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其责任限于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法人则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其责任限于全部资产。另一方面,股份制是一种股份有限责任的责任形式。其基本特征是将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将分散的使用权转化为集中的使用权,但在保持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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