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30 20:08:56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对被执行人出境措施作了原则规定,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又进一步作了详细的规定,上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程序的启动。一般情况下,出境措施主要在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时采取,情况紧急等必要情况下,可依职权采取。二、出境的对象。不仅包括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理人,而且还包括对债务履行有一定影响的直接责任人员。三、出境的解除。在出境期间,被执行人履行完全部义务的,执行应及时解除出境措施;被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或者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也可以解除出境措施。一、被执行人车辆怎么处理。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