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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30 21:04:41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1、劳动仲裁后用人单位不执行,劳动者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2、用人单位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不起诉的,裁决书就生效。生效后不执行裁决书的,劳动者就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3、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劳动者向申请强制执行时不是免费的,需要缴纳执行费,但一般是由用人单位负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标准是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执行金额或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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