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2 05:16:24
《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不得玩忽职守,否则将受到行政处分甚至刑事追责。对于派出所不办事的情况,可通过打电话投诉、写信举报等方式表达不满。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和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应立即救助、帮助公民解决纠纷,及时查处报警案件。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不得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人民警察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派出所如果不办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投诉。1、打110投诉。2、打市局电话投诉。3、打市长热线投诉。4、打国家级的公安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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