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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1 15:33:19
法律分析:保证责任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但债权人追讨债权的诉讼时效,可以发生中止、中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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