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1 22:27:06
西安医保报销基础报销。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0%,起付标准150元,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起付标准400元,二次报销补偿为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不设封顶线。门诊特殊疾病纳入大病报销。一、西安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下列门诊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资金支付范围。(一)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含市内转诊费用)。(二)一般诊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部分。(三)其他符合国家、省、本市规定的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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