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1 12:45:04
卖方想解除分期付款合同,逾期价款需达到全部价款的1/5。一个月未还款,但价款已达1/5可解除合同并扣留部分价金,若不达到则解除合同构成违约。买方可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分析;一个月未还款卖方能否解除分期付款合同,取决于逾期的价款是否达到全部价款的1/5。卖方是否可解除分期付款合同,不是以买方逾期的时间为判断标准,而是以逾期的价款为依据。因此,仅有一个月未按时还款,但是逾期的款项数额较大,已达到全部价款的1/5,卖方即可行使两项权利:一是解除合同,要求买方返还原物并扣留部分买方支付的价金;二是要求买方支付剩下的全部价款,卖方这两种行为不构成违约。而若仅一个月逾期未还款,且逾期款项未达到1/5,卖方解除合同即构成违约,买方可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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