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1 17:50:46
法律分析。不一定,不是所有的伤残鉴定都要取出。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4.3 对原有伤残及合并症的处理 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或职业病后出现合并症,其致残等级的评定以。鉴定时实际的致残结局为依据。如受工伤损害的器官原有伤残或疾病史,即:单个或双器官(如双眼、四肢、肾脏)或系统损伤,本次鉴定时应检查本次伤情是否加重原有伤残,如若加重原有伤残,鉴定时按事实的致残结局为依据;若本次伤情轻于原有伤残,鉴定时则按本次伤情致残结局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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