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1 17:32:32
(一)概念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是指为实施恐怖活动而实施的准备物品或工具、组织培训或积极参与培训、进行联络和策划的行为。本罪由刑法修正案。(九)第七条新增的罪名。(二)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三)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为准备实施恐怖活动而进行的准备活动,危害不特定人和物的安全而积极为之,并且希望这种恐怖活动的结果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四)客体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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