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2 06:47:13
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7、申请强制执行。8、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9、在诉讼中主张抵销。10、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11、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12、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13、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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