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2 06:48:52
要约的成立条件及其法律效力。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意思表示,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必须具备缔约能力,要约内容具体确定且明示发出,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要约对要约人具有形式拘束力,允许在到达前撤回,但要约生效后不得随意变更。要约对受要约人具有承诺适格,必须按要约规定的期限、方式作出承诺。要约可通过对话或非对话方式发出,生效时间不同。法律分析;要约的成立条件。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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